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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在川招生章程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在川招生章程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校的有关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在川招生代码:5167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隶属于四川省教育厅,公办,普通高校,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瓦窑坝35号

三、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方法录取新生。

2、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均无特殊要求。

3、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按省招办统一考试,投档方法采取文考和专业上线后按综合排名的投档方法。

4、认真处理各考生志愿,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的情况下,我院愿意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5、录取照顾政策按四川省相关规定执行,加分后总分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的考生与其他无加分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的考生同等对待。

6、录取男女比例、健康状况均无特殊要求,按照上级规定执行,英语类专业要求口试。

7、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可调剂各分专业计划。

8、学院设有国家级、省级、市级及校级奖学金。

9、其他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四、联系电话:0830-3150305、3150102、3150995 邮编:646005

五、联系人:曾德贵 张志炜

六、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网址:http://www.lzy.edu.cn

E-mail:lzy835@yahoo.com.cn

备注:高校招生简章及章程仅供参考,如与学校公布的不一致的,请以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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