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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
“依法治招”的精神,保证我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1、学校全称: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1552(国标码) 5147(四川省代码)
2、校址:清江校区(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65号)和龙泉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
3、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4、办学层次:专科 学制:普通专科三年、对口高职两年。
5、招生人数:2007年在全国招生3000名(以各省市招办公布专业计划数为准)。
6、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对口职教高职(仅限四川省内)烹饪工艺专业由我校单独组织报名,进行专业理论及技能操作综合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课参加全省统一报名考试。
(2)专业加试要求:体育、艺术类专业须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体育、艺术专业考试,按体育、艺术类新生录取办法择优录取,其他专业无加试要求。
(3)外语语种要求:我校目前尚不能开设英语以外的外语语种,请考生慎报。
(4)身高要求:由于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与服务、导游、旅游管理、涉外旅游等服务类专业以及英语类专业的特殊性,男生身高低于165cm,女生身高低于158cm的考生慎报以上专业。
(5)男女比例:体育类专业优先录取一定比例的女生。
(6) 身体健康要求: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应五官端正无缺损,其中烹饪工艺与营养(含烹饪工艺、面点工艺、厨政管理、烹饪营养)、西餐工艺(含西餐工艺、西点工艺、酒吧经营与调酒技术)、食品加工技术(生鲜食品加工与管理、快餐)、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与服务、导游、旅游管理、涉外旅游、家政服务、旅游英语专业均要求无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和其他传染疾病。另外,我校烹饪类专业要求考生的矫正视力(戴上眼镜的视力)达到4.8以上。
(7)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或体检条件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8) 特别说明:我校未设清真食堂,请信奉伊斯兰教的考生慎报。
7、专业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表现,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我校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即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三志愿考生。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艺、体类考生根据专业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和考生的综合情况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我校在四川省以外的省市实行大类招生(艺、体类专业除外),凡按大类招生被录取到我校的考生在进校报到时,可根据考生的志愿就读普通类任一专业(必须符合该专业的身体条件要求)。
8、凡在我校规定报到的时间截止后15天之内,未到学校报到或未请假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9、收费标准: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下述费用:
(1)根据具体专业按学分折算后收费,学费标准如下:
A.烹饪工艺与营养(含烹饪工艺、面点工艺、厨政管理、烹饪营养)、西餐工艺(含西餐工艺、西点工艺、酒吧经营与调酒技术)、食品加工技术(生鲜食品加工与管理、快餐)、计算机信息管理(酒店网络管理)、电子商务(旅游信息化)、计算机多媒体技术(游戏设计方向):4920元/年;
B.涉外旅游、导游、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应用英语(外贸英语)、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家政服务、物业管理、物流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文秘、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与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社会体育、体育服务与管理:4440元/年;
C.装潢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6500元/年。
(2)住宿费:清江校区950元/年,龙泉校区1200元/年。
10、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表彰奖励学习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综合素质好的学生,学校已设立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4000元/年。(2)省政府奖学金3000元/年。(3)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200—2400元/年,占学生总数的31%
。(4)企业奖学金和助学金1000—2000元/年。(5)国家助学金1500元/年。(6)省政府助学金1200元/年。
11、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个人信用度高、表现优秀的学生,可按有关程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学校负责人:卢 一
学校招生负责人:陈良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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