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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师范学院2007年艺术体育类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绵阳师范学院2007年艺术体育类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绵阳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639)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 邮编:621000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16-2200001 2200234 8026169 8889560 2202650(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mnu.cn

招生网址:Http://zs.mnu.cn

E-mail:mnuzs@163.com

四、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五、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在各省招办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3、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不限制分数);

4、男女比例:社会体育(保健与康复方向)本科专业男女生比例为1∶5,社会体育专科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5、身体要求:符合国家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音乐学、美术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0米;音乐学(舞蹈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体育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左右眼裸视视力均不低于4.5。

6、投档办法:在文考、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合格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

7、录取方式:

(1)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顺序录取;

(2)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四川省招收的美术学专业除外);

(3) 四川省招收的美术学专业,对于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当某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调录到未录取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六、录取结果的公布:通过各省招办及我校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

七、奖学金设置情况及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办法:为保证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奖、贷、助”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协助向银行办理助学贷款等。具体资助措施和资助项目请见我校 “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 http://xgb.mnu.cn)

八、其它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标准者或有舞弊行为者,由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学院领导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报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绵阳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OO七年一月五日

备注:高校招生简章及章程仅供参考,如与学校公布的不一致的,请以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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