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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成都医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成都医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成都医学院(13705)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省属普通本科院校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考生所在省(市)划定的本、专科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四川省按我校在四川省招生计划11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其他招生省(市)按我校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与志愿优先原则执行。若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录满,则依据考生所报其他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整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

4、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限定。

5、对按政策加分或降分的考生,在录取时以加分或降分的成绩排序录取。

6、艺、体尖子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7、各专业无男女考生比例限制。

8、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看待无差别。

9、根据专业就业的需要,报考护理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2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其他专业男生身高1.60米以上,女生身高1.50米以上。

10、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明确不能和有明显不适宜从事医学相关专业工作的身体缺陷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不符合医学院校招生体检标准或有明显不适宜从事医学相关专业工作的身体缺陷而被误录的考生,我校将保留退档权利。

11、各专业考生录取入学后,在校统一学习英语,我校未开设除英语之外的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考虑。

四、奖学金及贫困生助学:

我校设置了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大学生、优秀毕业生、单科成绩优秀奖等奖项,建立了多种助学措施,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设立了国家助学奖学金、四川省政府助学奖学金、广州助学金、学校贫困生助学基金和多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五、学费标准:应用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92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六、招生计划:本专科招生总数1422人。

(一)本科

文科:四川省120人,其中护理学100人、公共事业管理20人;

理科:四川省818人,其中临床医学330人、医学检验76人、医学影像学70人、药学98人、护理学84人、生物技术50人、药物制剂50人、应用心理学40人、公共事业管理20人;外省共184人,其中重庆、陕西、湖南、山东、江苏省各16人(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各8人),云南、贵州、湖北、安徽、河南、吉林、辽宁、浙江省各13人(临床医学8人、医学检验5人)。

(二)专科

文科:四川省护理学90人。

理科:四川省210人,其中医学检验技术50人、药学70人、护理学90人。

七、联系方式:

电话:028-68289098 89271968 68031698(兼传真)

邮编:610083 学校网址:http:// www.cmc.edu.cn

招生办公室E-mail: cdyxyzb@sina.com

备注:高校招生简章及章程仅供参考,如与学校公布的不一致的,请以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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