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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确定


  成都日报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改进意见已经省招考委审定,扩大平行志愿试点范围。据悉,我省今年仍将继续试行普通高考自主命题,其纲领性文件——《四川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及《四川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改进意见》已经确定。

  加分措施 报考农林院校加分调整

  经教育部备案,我省今年调整第一志愿报考我省地方属农、林院校的加分照顾政策为“第一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报考我省地方属农、林院校(含由农、林院校合并而成的高校)农、林专业的考生可加10分,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据了解,该项政策去年的表述为“第一志愿报考我省地方属农、林院校(含由农、林院校合并而成的高校)的农、林专业批线下的考生享受以下照顾政策——我省地方属农、林院校的农、林专业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时,可对线下10分以内的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学校从中选录有农、林专业志愿的考生。”

  今年我省还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新增了一些政策和规定。据介绍,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经省统一认定,可加20分,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志愿填报 每批可报四个二志愿

  省教育考试院表示,我省将进一步做好自主命题工作,推进素质教育;加强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扩大网上填报志愿的试点范围。据悉,我省今年将进一步优化志愿设置:除提前批次不变外,普通高校普通类专业各个批次志愿设置调整为一个第一志愿、四个平行第二志愿,并继续执行“二视一”的投档办法,视为一志愿的二志愿为四个平行第二志愿中的第一自然顺序志愿。据介绍,我省此前实行的是“第三平行志愿”——提前批本科第一志愿后的两个“第二平行志愿”以及其余5个批次第一、第二志愿后的三个“第三平行志愿”。

  今年,我省还将取消艺术、体育本科层次的调配志愿。

  作弊处罚 高二当枪手取消毕业当年高考资格

  我省今年将加大对考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我省今年对在考试中有下列违规行为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补充了一些处理规定:对考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其中,对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本次高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参加普通高考的,取消其本次高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参加普通高考的,取消其本次高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高等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替他人参加普通高考、在普通高考中组织作弊或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高等学校可以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

  对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其中,对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或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参加普通高考的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停止其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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